各文艺家协会:
经研究,2010年度慈溪市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评选工作正式启动,现就做好2010年度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1、根据慈政办发〔2010〕39号文件中公布的《慈溪市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评选办法》(附1),请各协会根据新的评选办法,组织本协会会员做好2010年度慈溪市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申报工作。
2、由会员(作者)本人申报,填写《慈溪市2010年度优秀文艺作品评奖申报表》(附2),并提供作品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,上报所属协会。一表限申报一件作品,同一门类每人限报三件。
3、各协会根据《评选办法》认真组织开展协会初评工作,填写协会意见,并将初评、推荐结果进行汇总,填写《慈溪市2010年度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评选汇总表》(附3),请将政府奖与文联奖两个层面分开汇总。
4、《慈溪市2010年度优秀文艺作品评奖申报表》、《慈溪市2010年度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评选汇总表》,请各协会在附件中下载,汇总表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文联,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:cxswl505@163.com。申报表以纸质文档的形式报送市文联。两表请于3月20日前上报。
5、请各协会同时上报《慈溪市2010年进修补助及文艺人才奖励申报表》(附4)
联系人:周萌,联系电话:63818286。
2011年2月28日
附件1:《慈溪市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评选办法》
附件2:慈溪市2010年度优秀文艺作品评奖申报表
附件3:慈溪市二0一0年“月季花奖”评选汇总表
附件4:慈溪市文联2010年度补助申报登记表
各文艺家协会:
经研究,2010年度慈溪市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评选工作正式启动,现就做好2010年度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1、根据慈政办发〔2010〕39号文件中公布的《慈溪市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评选办法》(附1),请各协会根据新的评选办法,组织本协会会员做好2010年度慈溪市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申报工作。
2、由会员(作者)本人申报,填写《慈溪市2010年度优秀文艺作品评奖申报表》(附2),并提供作品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,上报所属协会。一表限申报一件作品,同一门类每人限报三件。
3、各协会根据《评选办法》认真组织开展协会初评工作,填写协会意见,并将初评、推荐结果进行汇总,填写《慈溪市2010年度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评选汇总表》(附3),请将政府奖与文联奖两个层面分开汇总。
4、《慈溪市2010年度优秀文艺作品评奖申报表》、《慈溪市2010年度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评选汇总表》,请各协会在附件中下载,汇总表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文联,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:cxswl505@163.com。申报表以纸质文档的形式报送市文联。两表请于3月20日前上报。
5、请各协会同时上报《慈溪市2010年进修补助及文艺人才奖励申报表》(附4)
联系人:周萌,联系电话:63818286。
2011年2月28日
附件1:《慈溪市优秀文艺作品“月季花奖”评选办法》
附件2:慈溪市2010年度优秀文艺作品评奖申报表
附件3:慈溪市二0一0年“月季花奖”评选汇总表
附件4:慈溪市文联2010年度补助申报登记表